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厦门考区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19日,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4日,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考试科目与时间

10月24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5日: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设置与成绩有效期

  •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3个公共科目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1个专业科目。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 参加全部4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免试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考务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至8月19日。
  • 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报考操作流程):8月20日至8月21日(9:00-11:30;15:00-17:30)。
  • 网上缴费时间:8月10日至8月24日。
  •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10月16日~10月25日,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
  •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12月下旬,可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查询。
  • 证书发放: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事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正式发布领证通知前,任何提前办理的邮寄申请均视为无效订单,不予受理)。
  •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重要提示

  • 建议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相关政策文件链接见原文)。
  •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报考,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 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接受线上人工核查;因学信网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
  • 符合以下特殊情形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9月28日、29日(9:00-11:30,15:00-17:30)补充提交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逾期未办理或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无法打印准考证)且不退还报名费:
    • 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本人承诺最迟于2026年9月29日前提供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的,可先将学历学位电子文件及承诺书(附件1)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继续完成报名;
    • 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须于2026年9月29日前提供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的,可先将承诺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学校学籍证明)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继续完成报名。
  •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大纲

2026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网址: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1905/t20190505_257190.shtml)。

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 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条件

  •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报考时需将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3)和高级职称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其他说明

  • 学历(学位)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以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 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 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目录如下:
    • 中专学历: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石油化工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 大学专科学历:农业类、林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铁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工业类、药品制造类、粮食工业类、粮食储检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物流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指挥类、司法技术类。
    • 大学本科学历:工学门类的所有专业类;公安学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工业工程类。
    • 硕士学位:工学门类的所有学科;工程硕士、工程博士以及2018年对应调整后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管理学门类中的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 第二学士学位、博士学位栏原文未列明具体专业类别,以原文为准。
  • 工作年限为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以周年为单位;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核查时需提供社保、单位证明佐证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模板见附件3)。
    • 全日制学历:工作年限从毕业后正式入职算起,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示例: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入职,到2026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为5年)。
    • 非全日制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取得学历前后的全职工作时间(脱产学习期除外)(示例:2018年起工作,2023年取得自考本科学历,2026年报考时工作年限为8年)。
    • 特殊情形:工作后进修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

(一)用户注册

  •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须补充完善。
  • 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
  •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 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 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上传的照片。注册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点击报考界面左侧“导航菜单”下方的【进入考试报名】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并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 原则上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报考人员应采用承诺报考;报考人员未选择采用或撤回承诺的,将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规定时间(8月10日至8月18日)在线递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5156229。
  •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前可通过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修改报名信息。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提交报名信息后,考试机构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反馈提示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 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情形:符合免试条件;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
  •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的学信网PDF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学历认证原件图像;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符合免试条件1的需将单位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和高级职称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其他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并按提示办理。

  • 须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申请部分科目免试在线核查不通过;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要求配合核查。
  • 现场核查方式: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见考务时间安排),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 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 身份证原件;
    •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 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社保证明、专业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

(八)缴纳考试费用

  • 收费标准:《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按每科69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按每科61元标准收取。
  • 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中的“常见问题”或咨询“客服中心”的在线客服。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 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可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缴完费后没有点击生成票据的,可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点击“工具”中“账单查询”查询缴费记录并查看电子票。
  • 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失信管理

  •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 考试后,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应考须知

  •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中的《应试人员须知》,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须由应试人员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本人试卷。
  •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

  • 附件1:承诺书
  • 附件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
  • 附件3: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信息来源:通知公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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