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与时间
- 10月31日:08:30-10:0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0:40-12:10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4:30-16:00 药学专业知识(一);16:40-18:10 药学专业知识(二)。
- 11月1日:08:30-10:00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10:40-12:10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批次);14:30-16:00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16:40-18:10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二批次)。
二、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考试为电子化考试(机考),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类各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卷题量10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药学类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科目为“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两类共同考试科目。
考全科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考试分4个半天实施,每半天2个场次,每个场次安排一个科目,半天内两个场次间隔40分钟;“药事管理与法规”安排2个批次。
三、考务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8月10日至8月19日。
- 现场核查:8月20日至8月21日(9:00-11:30、15:00-17:30)。
- 网上缴费:8月10日至8月24日。
- 打印准考证:预计10月23日至11月1日,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
- 成绩公布:预计12月中旬,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 证书发放: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事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正式领证通知发布前,任何提前办理的邮寄申请均视为无效订单,不予受理。
- 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重要提示
-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确认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 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在线核验约需24小时,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已注册报考人员及时补充完善学历等信息。
-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验的,应在报名前登录学信网验证/认证,下载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接受线上人工核查。
- 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一定办理周期,应提前安排,以免影响报名。
- 符合下列特殊情形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9月28日、29日(9:00-11:30、15:00-17:30)补充提交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逾期未办理或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无法打印准考证)且不退还报名费:
(1)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可先将学历学位电子文件及承诺书(附件1)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并继续完成报名;本人承诺最迟于2026年9月29日前提供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
(2)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先将承诺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证明等)合并一张图片上传,接受线上人工审核并继续完成报名;须于2026年9月29日前提供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 - 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该科目成绩无效;有其他证据证明作弊行为成立的,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考试大纲
2026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九版·2026)》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http://cqlp.org.cn/link?id=3853#/link?id=7970)。
六、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依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
(一)报名条件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无工作年限要求。
- 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大专满5年,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满3年,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满2年,博士满1年。
(二)免试条件
- 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
- 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
- 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技师、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学历学位要求
- 学历、学位须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学历学位,以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 “第二学士学位”指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获得的“双学位”或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专业与岗位界定
-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科目录、专业目录等规定界定。
- “相关专业”在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且不属于“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为“相关专业”,详见原文所附《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 “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考试;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护理工作,则不符合报考要求。
(五)工作年限计算
- 工作年限为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以周年为单位计算;核查时需提供社保、单位证明佐证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模板见附件3)。
- 全日制学历:从毕业后正式入职算起,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 非全日制学历:可累计计算取得学历前后的全职工作时间(脱产学习期除外)。
- 工作后进修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期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 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国外工作经历,均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后,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学历报考的,可累计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六)港澳台居民
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持内地高校毕业证书的可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可从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网上报名”入口登录。
- 用户注册:首次报考人员须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系统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在线核验,提交24小时后可查询核验结果。用户名及密码应妥善保管,如泄露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 登录并上传照片:须先在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生成“报名照片.jpg”后上传。注册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 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点击“进入考试报名”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地,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
- 录入并保存报名信息:认真填写并核对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专业、科目、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等,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自行修改。
- 选择办理方式:系统提示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原则上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采用承诺报考;未选择采用或撤回承诺的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须在8月10日至8月18日在线递交申请(详见附件2,咨询电话0592-5156229)。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 告知承诺制相关规则: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签署电子文本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撤回后须接受现场核查,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须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不可更改为采用。
- 确认报名信息:须认真核对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前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
- 在线核查: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可登录查看核查结果,通过后方可继续报名。符合免试条件、身份学历学位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其他身份证件/境外学历学位无法自动核验、其他条件不能在线核验的,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学信网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上传学历认证原件图像)、高级职称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 现场核查:不适用/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或所学专业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申请部分科目免试在线核查不通过、考试组织机构考前考中考后日常监管需配合核查的,须接受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1日(9:00-11:30、15:00-17:30),地点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携带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在承诺栏签名)、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原件)、免试高级职称证明、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如社保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 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费按每科91元收取,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常见问题”或咨询在线客服;缴费成功后可在网上查询并下载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未生成票据的可通过“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账单查询”找回。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络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失信管理
- 考试前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 考试后核查或日常监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已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 以虚假证明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 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应考须知
- 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按规则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 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机考,不配备草稿纸;自2025年起各科目10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 机考系统支持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极点五笔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
- 每科目开考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
- 建议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机考界面、流程和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 考试中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附件
原文附件:1.承诺书;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3.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信息来源:通知公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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