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启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6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对象、申报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

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以下奖项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 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阶段(含争夺赛、排位赛、冠军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
  • 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或一等奖);
  •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原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

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考生须按相应类型完成现场确认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

1. 2026年7月5日前,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2026年7月6日前,各高校汇总初审后,须按要求填写《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连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逾期不予受理。

3. 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三、其他事项

1. 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报,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考生资格。

2. 根据闽招委〔2026〕1号文件规定,之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3. 各高校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并做好工作记录,防止漏报、错报。

详细内容及附件下载请查看原文。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原文链接:http://www.eeafj.cn/gkzsb/20260622/14694.html


信息来源:专升本 -高考高招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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