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工作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明确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对象、申请办法及时间安排,符合条件考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交申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6〕1号)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现就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6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补录取。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包括:

  • 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可免试录取。
  • 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可免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录取总成绩加5分。
  • 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可免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只享受幅度最大的一项。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考生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填写《补录取申请表》,持获奖证书或文件向报名确认点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点初审后,逐级上报至县级、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机构须于7月3日前将《补录取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名单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补录取。

三、其他事项

获奖考生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对应的院校(专业),院校名称及代码须严格按照“2026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填写。补录取时,考生成绩应不低于所申报院校专业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投档最低分。未按时按要求申请视为自行放弃资格。各地各校应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1. 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2. 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信息来源:公示公告 -高职分类招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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