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定义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职业之一,是应社会、市场的需要而产生的职业技能人才,指接受专业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报名条件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营养师培训教程(上)
营养师培训教程(上)(2张)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考试时间
考试形式:技能等级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均采用机考的方式。
2022年考试时间为6月11-12日、11月26-27日,
理论知识考试 08:30-10:00
专业能力考核 10:30-12:30
二级综合评审 14:00-16:00
一级综合评审 14:00-17:00
具体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五.发证部门及证书样本
此证书可通过国家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鉴别真伪。查询链接(http://jndj.osta.org.cn/)
证书样本
六.补贴标准(以上为厦门补贴标准,省内其他城市具体补贴标准可能各有差异,仅供参考)
四级(中级工)培训补贴1000元/人;
三级(高级工)培训补贴1500元/人;
二级(技师)培训补贴2000元/人;
一级(高级技师)培训补贴3000元/人。
七.报名方式
方式一:点我报名
方式二:扫描下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