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管理规定
评价机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开展认定工作,不在认定范围内的职业工种)不得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
二、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编码规则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由1位大写英文字任和2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主要包括7个部分:
(1)评价机构类别代码
(2)评价机构代码
(3)评价机构站点所在地省级代码
(4)评价机构站点序列码
(5)证书核发年份代码
(6)职业技能等级代码
(7)证书序列码
三、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上报流程
1、发证机构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所颁发的证书。证书由评价机构独立印制并发放,政府部门不参与监制。
2、证书印制
(1)证书应包括:证书名称、证书正文、评价机构名称、发证日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业名称、工种/职业方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持证人照片、二维码、证书信息查询网址、机构信息查询网址等。
(2)证书名称应统一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评价机构名称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机构名称保持一致
(4)证书内容可采用中英文对照方式,确保翻译规范准确。
(5)证书印制应满足国家印刷品印制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上报流程
评价机构上报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再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来源:证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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