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2023届优培生选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队伍,我市决定实施“青鹭英才优培行动”,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选拔引进一批教育科研类(分中学教育类和高校科研类)、医疗卫生类等两大类的博士毕业生(简称:优培生)来厦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教育科研类

  A类:中学教育类

  (一)选拔对象

  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ARWU、QS、THE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下同)最新前100名学校;②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高校相应建设学科;③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的博士,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博士,本科原则上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并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专业资格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5.承诺在厦门市服务不少于7年。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体检要求。

  7.自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我市教育科研机构或学校任教。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给予办理入编手续。单列并直聘为高级教师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执行单列管理,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来厦前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6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

  5.培养培育。优培生纳入市级名师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特级教师作为培养导师;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优培生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聘任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3年3月上旬前完成政策宣讲、报名;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办法及安排另行通知);4月下旬前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12月底前办理入职。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月28日起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10日24:00;网上注册报名后,须同步填写《厦门市2023届优培生报名表》(附件4),双面打印,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均可,文件大小100K-300K),于3月10日24:00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3.2023届优培生包含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两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B类:高校科研类

  (一)选拔对象

  1.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选拔对象

  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优势学科(附件1)。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优势学科(附件1),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2.厦门医学院选拔对象

  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医学学科(附件2)。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医学学科(附件2),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科技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并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或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6.承诺在厦门市服务不少于7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嘉庚创新实验室、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以及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高校院所教学科研岗任职。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纳入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执行单列管理,不计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在厦前3年再给予每年5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

  5.培养培育。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不少于5万元,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选拔引进3年后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不少于1年期的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科研院所培养进修;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项目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聘任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3年3月上旬前完成政策宣讲、报名;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办法及安排另行通知);4月下旬前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12月底前办理入职。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月28日起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10日24:00;网上注册报名后,须同步填写《厦门市2023届优培生报名表》(附件4),双面打印,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均可,文件大小100K-300K),于3月10日24:00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3.2023届优培生包含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两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二、医疗卫生类

  (一)选拔对象

  毕业于以下学校(专业)的博士(博士后):①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②相关重点高校(院所)的医学学科(附件3)。

  以上须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于上述学校并在上述学校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博士后)。本科、硕士阶段原则上在国际知名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前100名学校或相关重点高校(院所)医学学科(附件3),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所在高校就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选拔范围。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大学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学位,并在入职前提供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位)或学历认证的,取消选拔或聘用资格)。

  4.参与过国家级重点项目研究,或有国(境)外著名高校学习经历,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学术奖励,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论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相关专业资格和条件(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6.承诺在厦门市服务不少于7年。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政策待遇

  1.工作单位。根据个人报考意愿选拔到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2.岗位待遇。引进录取后,给予办理入编。直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享受相应岗位层级待遇,不受用人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协议工资,根据协议工资的数额另行计算核增工资总额,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有关待遇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安家补助。来厦前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生活补助;来厦3年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4年以上聘用合同后,第4至第7年每年给予8万元生活补助(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四个区工作的,第4至第7年每年再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

  4.住房保障。可认定我市C类人才,申请13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申购最高100平方米人才房或享受每月6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分10年发放(首次发放30%,第2至第5年每年发放10%,第6至第10年每年发放6%)。

  5.培养培育。引进半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科研平台并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选拔引进3年内,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1名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相关学科带头人作为科研导师;选拔引进3年后的5年内由用人单位安排不少于1年期的国内外高水平临床医学或相关高校院所培养进修;符合条件参评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或申报科研立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其他待遇。在厦工作期间,其子女可结合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推荐在工作地或生活居住地优质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其配偶需随迁安置的,可帮助协调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或申请5万元一次性随迁安置补贴。鼓励用人单位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补助办法。

  (四)管理考核

  市卫健委指导用人单位负责优培生的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保障。引进录取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合同(第1年为试用期)。引进3年期满后,由市卫健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4年以上合同;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层级待遇延长合同期1年,延长考核仍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选拔程序及报名方式

  1.选拔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三方协议等。2023年3月上旬前完成政策宣讲、报名;4月上旬前完成面试选拔(面试办法及安排另行通知);4月下旬前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12月底前办理入职。资格审核贯穿选拔引进工作全过程。

  2.报名方式:请于2023年1月28日起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app.hrss.xm.gov.cn/syzp/v3/)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10日24:00;网上注册报名后,须同步填写《厦门市2023届优培生报名表》(附件4),双面打印,加盖院(系)党委、学校就业部门公章,扫描或拍摄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jpg、png、pdf格式均可,文件大小100K-300K),于3月10日24:00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详见优培生报名系统中相关信息)。

  3.2023届优培生包含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两大类,每人仅可报考一类,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

  



附件下载:

·附件1:相关重点高校优势学科名单(高校科研类).pdf
·附件2:相关重点高校(院所)医学学科名单(厦门医学院).pdf
·附件3:相关重点高校医学科名单(医疗卫生类).pdf
·附件4:厦门市2023届优培生报名表.doc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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