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建乡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安排,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2日、13日举行。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
(二)网上报名时间:10月19日10:00至10月26日8:00,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jrsks.ks365.org/ ,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平台”)报名;
(三)网上缴费时间:10月19日10:00至10月26日8:00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7日10:00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发票领取时间:11月14日至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现场核查点领取发票;
(六)考后两个月,可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七)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考后现场核查时提交)。
三、报名方法和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资料、签署承诺书,并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学历信息等]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原则上考生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省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19日10:00至10月26日8:00开放考试报名平台。报考人员点击“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闽政通”帐号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个人对应的报考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毕业证书(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毕业证书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2.原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限申请免考的报考人员);
3.202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联系方式默认为闽政通绑定的注册电话号码,若因填报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有误,导致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寄送的文书未能被本人实际接收,则相关短信发送之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网上缴费
2022年10月19日10:00至10月26日8:00开放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逾期未报名及缴费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所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报名材料即作为考后现场核查的依据及今后考试的报考资格档案。
考试考务费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闽发改价格函〔2022〕299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为65元/科·人,《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为69元/科·人。
(三)打印准考证
2022年11月7日10:00起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四、报名须知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或《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诚信应考。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接收)功能的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进入考场座位。
(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不配发草稿纸,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但不得损坏,考后收回。
(三)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体温正常(37.3℃以下)、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在“福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绿码,且考前7天内无境外、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六、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自资局具体承担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一)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人员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述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后现场核查(具体事宜以考后现场核查通知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当年度合格人员资格,当年度成绩不予采用,也不再滚动至下一考试年度。
(二)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三)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省属考试经办机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办公电话:(0591)38161636转2,报名系统支持(海云天公司):(0755)33872122转3。
附件下载: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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