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台融合发展,加强拓展我省对台职业资格采信探索与实践成果,现决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考证认证一体化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体化中心”),协调指导全省对台职业资格采信采认工作,并延伸开展考证、培训、就业等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项目
(一)采信采认方面。一体化中心统一负责全省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采信工作,《福建省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书》由一体化中心统一印制核发,技能类职业资格采信证书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代章。接受委托代办台胞职业技能资格、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直接采认等服务事项。
(二)考证方面。针对两岸评价体系、文字不同等问题,一体化中心可开展台胞“定制式”考证服务,建立台胞考取大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绿色通道。对有考证需求的在台台胞,可采取“跨境考”方式安排考试。
(三)培训方面。一体化中心可对接入驻省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两岸人力资源机构、高等院校等,为台胞提供培训、就业推介服务。各地可根据实际委托一体化中心代为服务。
(四)受理台胞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为通过一体化中心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的台胞,代为办理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事宜。
(五)持续推动两岸职业资格标准比对研究。一体化中心可牵头组织专家学者,持续开展两岸职业资格政策法规、标准设置的研究和比对,推动专业交流和标准对接。
(六)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一体化中心和各地可发布政策信息,汇总收集台胞咨询的问题,依托各地市官网、行政服务中心平台为台胞提供相关政策咨询解答服务。
二、其他事项
(一)各地根据《福建省对台采信职业资格目录及办事指南》,在人社部门窗口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对台职业资格采信办理专门窗口,受理采信申请并审核材料完整性,审核通过的,及时报送信息至一体化中心;一体化中心统一印制证书,各地市负责发放采信证书。各地要做好台胞职业资格考证认证政策宣传,积极协助台胞办理职业资格直接采认,本地无相关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的,可委托一体化中心办理;对本地有技能考试、技能培训、就业求职需求的台胞,做好对接服务,相关信息统一汇总后报一体化中心,其中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应符合“考培分离”的要求。
(二)一体化中心与各地业务往来渠道包括:使用手机APP掌上办理平台(“闽政通”—“平潭通”—“岚聚英才”)、工作邮箱、邮寄以及省人社系统现有信息平台。台胞也可以自行登入“台陆通”手机APP“对台职业资格采信”版块申请代办。收件邮箱:rencaifazhan@ptrsrc.org.cn。
(三)各地市各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相关采信考证和培训就业服务的办理、对接等业务。请于8月30日前将姓名、电话等信息报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邮箱:1522134213@qq.com。
(四)各地市要在人社部门窗口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设立台胞专门窗口,公布服务电话,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以及发放宣传手册、联系台胞协会等形式向台胞做好宣传。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人:87629279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联系人:林伟超,188****6661
附件:1.台胞职业资格考证认证一体化服务中心业务流程
2.台胞职业资格采信证书(模板)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5日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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