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地官宣,注安证书,可直接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
发布时间:2022-08-13

今天给大家带来一则好消息!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江西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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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提及,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并满足注册年限要求,即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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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应急管理局,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属各单位,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5号)要求,经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同意,现就2022年工程系列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技术服务、防灾减灾救灾、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服务等技术工作,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范围


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主要包括安全科学技术、安全与应急技术、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系统工程、应急救援等。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条件根据《江西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应急字〔2022〕76号)执行。


(二)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个月以上的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底。


(三)省外来赣人员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 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凡在我省开展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成果、论文等条件按照《关于深化职称评价改革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赣人社发〔2016〕2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赣人社发〔2019〕22号),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视为具有中级职称,可申报高一级职称。


(六)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并按新系列申报条件申报评审,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乡村人才振兴要求,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受组织选派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其在驻村期间取得显著成效且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成员驻村期间工作年限视同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撰写的重要调查报告或执笔拟制并已实施的政策、规章、规划、操作规程等工作成果,能反映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可作为评审的业绩材料。


(八)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奖励项目等业绩材料应在业绩起算、终算时间之内。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三、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网上发证。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10日止。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按本通知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签订《个人承诺书》。上传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 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评委会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报至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一)申报账户创建


1.请各地、各单位尽快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2〕235号”文附件)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单位账号,其中民营企业账号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企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账号均由单位创建,均从单位申报职称。


2.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县(市、区)职称办申报职称。


3.不在我省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负责创建其个人账户,直接向其人事档案托管部门申报职称。


4.中央驻赣单位人员或外省委托我省评审人员,原则上由省职称办按属地原则指定相关地市职称办负责创建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直接向有关地市职称办申报职称。


(二)学历佐证材料


1.2002年及之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12位数的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2年12月底前有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2年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取得党校、中专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6.2008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之前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卡。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上传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现专业技术资格是转系列取得的,还需上传所转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上传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系统能自动关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的,申报人员无需再填报;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3.企业人员无需提交聘任材料。


(五)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参保缴费证明,只需在系统“相关材料证明”栏中选择“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系统将自动关联社保参保信息。要求申报人员历史缴费月数不少于半年,且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一致。当前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名称不一致的,须在“其他”栏中上传职称申报单位和参保单位隶属关系证明,并加盖两者公章的附件。


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在我省各级就业创业公共服务部门(原人才流动中心)托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社保缴纳未达到上述要求的,由地方人社部门认真核实其相关信息,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组织申报。


(六)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


对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先根据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填写相应的业绩内容,再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七)工作业绩-奖项和荣誉材料


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八)研究成果-论文论著材料


1.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3.论文要分项上传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上传中文译文。论著要分项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摘录)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


(九)研究成果-课题(项目)材料


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十)研究成果-专利材料


1.上传的专利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水平高低排序;


2.专利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专利”栏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


(十一)研究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材料


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上传本人在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为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初步设计报告、技术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传到“研究成果-其他业绩-技术工作报告”栏目。


(十二)其它业绩材料


对照资格条件需上传的其它业绩佐证材料,按照资格条件符合性逐条做好排序,上传标准参照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的要求。申报人员在上传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时须仔细对照资格条件,明确标明上传材料符合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


四、审查推荐


(一)用人单位要发挥在职称评审中的主体作用,择优推荐。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 〔2016〕77号),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对现聘人员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得组织申报推荐。对事业发展需要确需申报推荐的,由省直主管部门、地方人社部门统一报省职称办同意后,可以采取多退少报(超结构比例 10%以内的退二报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报一),或按核准高级岗位的3%的办法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二)用人单位要坚持评用结合、以用为本,充分发挥职称正向激励作用和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原则制定推荐方案,推荐方案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职称政策、岗位职数和推荐名额、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五个方面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对单位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评审结束后,用人单位要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存入其个人人事档案。


(三)主管部门和市县人社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主管部门在推荐报送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被退回材料要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应急管理厅网上受理全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20日。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及时通知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无法申报。


五、评审收费


资格审查费和评审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联 系 人: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刘小芳

联系电话:0791-85257027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8月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申报条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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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江西省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技术服务、防灾减灾救灾、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02、职称名称、专业设置和评审方式


安全工程职称归口工程系列,分高级、中级和初级,名称依次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


安全工程专业设置为:安全科学技术、安全与应急技术、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系统工程、应急救援等。


安全工程高级职称采用评审方式,中级、初级职称采用以考代评方式。


03、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爱岗敬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行业发展、科技创新与研发、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取得现职称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2.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3.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04、高级工程师具体条件


(一)学历资历方面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理工类博士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


2.获理工类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并注册满5年。


3.理工类大专毕业后,在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并注册满7年。


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详见附则)。


(二)工作经历方面


1.系统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安全工程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大中型工程或技术难度较大项目的相关技术工作,能够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发挥了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工作业绩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排名前四,下同),完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1项以上国家或2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或主持完成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2项以上市级科研(课题)项目,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或评审(以验收或评价证书为准)。


2.作为技术骨干,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完成2项以上省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包括研发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科技成果推广等项目,已投入生产(或应用),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3.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投资额在2亿以上安全评价、安全检测检验、安全工程设计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经专家审查、批复、验收或备案。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2项以上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经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验收,产品性能达到国内同类产品较高水平。


5.作为技术骨干,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编制完成1项以上国际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或作为技术骨干,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编制完成2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或国家(部门)技术规程、规范,且该标准、规程、规范得到实施应用;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编制完成2项以上省级地方标准或省级地方技术规程、规范,且该标准、规程、规范得到实施应用。


6.作为主要完成人,获1项以上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技术骨干,获2项以上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社会效益需得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7.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展1项重大或2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分析工作,或开展2项以上市级以上层面政策研究,承担其中主要的技术工作,编写技术报告并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8.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专业技术类)1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研究成果方面


取得现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技术著作中独立撰写3万字以上。


2.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且参与撰写出版专业技术著作1部以上。


3.独著、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4.取得本领域科技成果(排名第一)2项以上,经省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企业及县以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的方案、总结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3篇以上,须有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出具的明确为主要完成人的鉴定材料。


以上研究成果内容均应与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05、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未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但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学历条件,且取得工程师职称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除符合高级工程师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条件外,任现职以来,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1.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有一级奖励证书。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专业技术类),有一级奖励证书。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2项以上本专业技术领域发明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并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需提供专利转化应用证明或针对该专利转化应用所产生经济效益的相关销售、税务等证明材料;社会效益需得到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4.作为主要完成人,编制完成2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且该标准得到实施应用并取得良好效益。


5.作为技术骨干,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重点工作或重大任务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被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


以上研究成果内容均应与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06、附则


(一)本条件是江西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非评审通过条件,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二)本条件中延期申报年限的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延期情形出现时起计算;出现延期情形时未满基本申报年限的,自满基本申报年限时起计算。因同一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最长延期申报年限计算,不重复计算。因不同事项出现多种延期情形的,按延期申报年限累计计算。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本专业职称。


(四)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且符合我省安全工程专业申报条件中有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基本条件要求,可申报评审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工作业绩和研究成果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且应与工作经历相符合,与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领域无关的,原则上不予认可。


(六)科研项目、工程项目的认定,以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为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范执行。国家计划项目的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计划项目;国家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子专题或分项目可视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计划项目,以此类推。


(七)国家级科技奖励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省、部级科技奖励是指省科学技术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市(厅)级科技奖励是指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或省各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科学技术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各类奖励以正式文件、奖励证书为准。


(八)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和高等学校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报(须有ISSN和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等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查询。


(九)中文核心期刊是指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被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


  (十)论文是指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技术领域研究性学术文章。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以及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总结等不在有效论文之列。


(十一)文中的“主持”“项目负责人”为排名第一,“主要完成人”为排名前二,“技术骨干”为排名前四,“参与”不作排名位次要求。


(十二)文中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十三)文中所称“市”是指设区市,不含县级市。


(十四)文中所称“县以下事业单位”不含中央驻赣单位,不含省、市组成部门(机构)的下属单位及派出机构。


本条件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原文链接:

http://yjglt.jiangxi.gov.cn/art/2022/8/10/art_38645_4095860.html




之前需要经过层层审核才能取得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今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就能申报,这无疑是注安证书含金量提升的又一力证。


怎么样看完是不是更有学习动力啦?


 距离考试越来越近,大家都再拼一把,争取今年顺利通过考试,把证书拿到手!


文章来源: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证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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