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对成绩复核的申请条件、流程、时间节点等作出详细规定。
根据办法,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复核工作只复核成绩,不查卷。
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持《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毕业学校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确认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申请信息后,于6月28日12:00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复核,于6月30日17:00前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的,须于7月2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原申请地申请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的考生才能申请复审。省教育考试院将成立复审组对成绩做出最终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考生。若复核或复审后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复核。
附件:福建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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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示公告 -普通高考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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