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3日,考试时间为9月19日,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现场核查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15日,网上缴费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预计为9月11日至19日。考试地点设在福州。

建议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

一、考试科目、时间

9月19日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中级)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二、考试设置

考试设初级和中级2个级别,初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2个科目;中级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务时间安排

  • 网上报名时间:7月6日至7月13日
  • 现场核查时间:7月14日至7月15日(9:00-11:30;15:00-17:30)
  • 网上缴费时间:7月9日至7月17日
  • 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9月11日-19日,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
  •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11月中旬,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查询
  • 证书发放:厦门考区考生纸质证书领取事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正式发布领证通知前,任何提前办理的邮寄申请均视为无效订单,不予受理)
  • 考试地点:拟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四、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1.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2.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3.符合以下特殊情形的报考人员须于2026年9月1日、2日(9:00-11:30,15:00-17:30)补充提交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至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逾期未办理或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无法打印准考证)且不退还报名费:
(1)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本人承诺最迟于2026年9月2日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认证报告),可先将学历学位电子文件及承诺书(附件1)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继续完成报名;
(2)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须于2026年9月2日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认证报告),可先将承诺书(附件1)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证明等)合并一张图片上传至报名系统,接受线上人工审核,继续完成报名。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五、考试大纲

2026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六、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10号),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出版专业工作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与出版物策划、数字出版相关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出版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出版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出版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出版工作,具备相应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1、2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4.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报名条件1、2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之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之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申请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国务院新闻出版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1.在报名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上传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在报名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3.报名时选填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报考人员,须于7月31至8月11日期间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平台)“补充上传材料”模块上传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证明。
4.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计算年限时以周年为单位,核查时需提供社保、单位证明佐证工作经历,单位证明模板见附件3)。
5.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七、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验结果。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到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相关下载”处下载),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经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注册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点击报考界面左侧“导航菜单”下方的【进入考试报名】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原则上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应采用承诺报考,报考人员未选择采用或撤回承诺的,将无法自行改回承诺制,如需改回承诺制,请在规定时间(7月6日至7月12日)在线递交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如有疑问请咨询:0592-5156229。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须上传学历认证原件图像;
②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书;
③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须上传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④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注:一般情况都能通过在线自动核查或在线人工核查完成审核,请注意查看人工留言信息,按提示办理)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在线核查不通过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详见“三、考务时间安排”)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需要提供学历认证原件;
④出版专业中级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意见书;
⑤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⑥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在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证明材料;
⑦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社保证明、专业工作证明(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3)等。

(八)缴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每科78元。
2.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博思电子政务”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中的“常见问题”或咨询“客服中心”的在线客服。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缴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失信管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按规定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初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初级)》《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级)》《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须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附件:1.承诺书
2.关于“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相关考试的操作说明
3.从事出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信息来源:通知公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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